“愛自己是終身浪漫的開始。”
王爾德這句話我記了三年,從前只當是文藝語錄,直到在愛情里丟了半條命才懂——原來親密關系里最該守住的,從來不是“我們”,而是藏在“我們”里的“我”。剛和阿哲在一起時,我活成了他的附屬品:他愛打球,我就蹲在球場邊背完整個專業的筆記;他討厭香菜,我家冰箱三年沒出現過一根香菜;他說短發利落,我哭著剪了留了五年的長發。??
那段時間我的社交圈窄到只剩他,閨蜜約我逛街我總說“阿哲要陪”,曾經癡迷的手賬也積了灰。直到有次吵架,他脫口而出“你現在除了粘我還會什么?”我站在原地像被澆了盆冰水,翻遍手機相冊,發現近一年的照片全是和他的合影,連一張單獨的自拍都沒有。那天晚上我翻出從前的手賬,看著里面寫滿“想當插畫師”的夢想,突然就紅了眼——我為了愛他,把最珍貴的自己弄丟了。
我開始試著把“他的喜好”換成“我的熱愛”:重新撿起插畫板,每周雷打不動去畫室待一下午;和閨蜜恢復了每月一次的“girls talk”,吐槽完感情再一起吃頓火鍋;買了帶香菜的麻辣燙,第一口就哭了——原來我從來沒討厭過這個味道。??
奇妙的是,當我開始把精力放回自己身上,阿哲反而更黏我了。他會蹲在畫室門口等我,手里拎著我愛的芋圓奶茶,說“認真畫畫的你比粘人的你好看一萬倍”。
上周我辦了人生第一個小型插畫展,阿哲舉著花站在最前排,眼里的光比聚光燈還亮。他說“我愛的從來不是圍著我轉的你,是原本就閃閃發光的你”。現在的我們依然很甜,但我不再為他改變口味,他也會陪我去看他不懂的藝術展;我有我的畫室,他有他的球場,晚上窩在沙發上,各自刷著手機,偶爾分享彼此的趣事——這才是愛情最好的樣子。??
刷小紅書時總看到有人問“怎么才能讓他更愛我”,其實答案超簡單:先把自己愛到滿溢,自然會有人被你的光吸引。想起《胭脂扣》里的如花,為了愛人耗盡生命,可真正讓人記住的,是她眼里不滅的風情,而不是她對愛情的卑微。親密關系就像天平,你把自己放得太低,對方再重也撐不起平衡;只有各自站穩腳跟,才能一起走向更遠的地方。
我認識一個姐姐,結婚十年依然每天化妝,周末會一個人去看展,老公反而總說“你不在家我都不習慣”。她告訴我“愛情是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你自己先活成春天,才有能力和別人共賞花開”。深以為然。那些在愛情里迷失的姑娘,不是不夠好,而是把“被愛”當成了人生的全部,卻忘了“自愛”才是所有愛的前提。
現在我依然很愛阿哲,但更愛那個會為了插畫熬夜、會和閨蜜吐槽、會大口吃香菜的自己。我終于明白,王爾德說的“終身浪漫”不是指某段感情,而是你永遠保持對自己的熱愛:留著喜歡的長發,吃著愛的食物,追著未完成的夢想,這樣的你,無論有沒有人愛,都自帶光芒。?
如果你現在正為了某個人改變自己,如果你在愛情里變得越來越不像自己,不妨停下來問問自己:你還記得最初的夢想嗎?你還記得自己喜歡什么嗎?別讓“我愛你”變成“我丟了我”,要知道,好的愛情從來不是相互捆綁,而是兩個獨立的靈魂,因為彼此而變得更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