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8歲,初一那天,他去父母家團圓,我自己在家做飯自己吃,看著別人家的煙火,我好委屈,硬把眼淚憋回去。情人節那天,哪怕他隨便買塊糖都行。隨便什么禮物都行,什么都沒有。我跟他10多年了,我現在28歲了,每天除了打打游戲,看電視繡十字繡,沒別的事做。我喜歡早上起來自己安安靜靜的坐在院子曬著太陽,抽著煙,抽煙是我們結婚那幾天學會的。我們分居很多年了,打從結婚開始到現在五六年吧,他昨晚想跟我睡一個屋,他說白天是夫妻,晚上是鄰居,他說他不愿意,我問他,那你是想離婚了么,他猶豫還是思考我不知道,他說不想離。他說他想去上海深圳那邊打工,工資高,我說你舍得把我自己扔下么,這10多年,我們都沒有分開過,不管去哪里都是一起的。他說他想要孩子,我說我不生,其實只是我不想再失去一次自己的孩子,也不想再承受生孩子的痛了,他說那就不生。過去發生的事情我一直都放不下,我怨他,怨他父母,怨我自己父母,更怨我自己。我不喜歡見人,也不喜歡跟別人講話,我感覺自己自從13歲奶奶去世以后,我再也沒有家了,即使跟他這么多年,在這個家里,我好像一直都是外人,隨時都可能繼續漂泊。我好像一直都是孤零零的,但是有他在,我又有一些安全感,但是我又好像沒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