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是沈陽渾南首創(chuàng)國際城的業(yè)主,之前(7月19日)在售樓處打算買一個地下停車位,由于資金不足,在咨詢銷售人員后決定貸款買車位,于是首付了1.5萬元之后,去辦貸款,結果貸款審批沒通過(因征信記錄不太好),就希望把1.5萬元首付要回來,結果被告知,不能退還?;貋砗?,發(fā)現(xiàn)開具的發(fā)票上寫的是“車位定金”,其他的什么條款都沒寫,我想問的是,開發(fā)商工作人員沒有告知定金不退的義務嗎?另外,即便1.5萬要不回來了,可不可以首付金變?yōu)檐囄蛔饨鹉兀驗殚_發(fā)商本身沒有買賣車位的權利,說是賣車位,實際上是租給車主,只不過20年后租賃期滿之后提供給車主無償使用而已。還有就是,有沒有什么方法把錢要回來,哪怕僅僅是一部分也行,再怎么說錢也大風刮來的,何況我還是跟他們家買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