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同學有自己的裝修公司在外地,我想自己做裝修。同學說可以用他公司的名義,包括公司章和發票都可以。
現在我簽了個客戶,裝修合同跟報價單上都簽了字,出于物業維修問題,寫了工期合同上,但沒寫開工日期。合同有注明,合同自簽字蓋章起生效,并不得私自轉讓。又去看房的時候,準備開工了。他家人對主材部分不滿意,要求我主材部分更改,但他們又不太想花錢,我這邊就在他們家屬意愿的情況下,做了個他們要求更改的報價單。
客戶遲遲不聯系我,電話打不通。最近物業突然聯系我說他那邊動工裝修了??蛻舾鷦e家簽訂了裝修合同。說我們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他不承認違約,他是部隊的,借部隊要求出差為由,不見我們,并讓我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