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您好!我是2005年結婚,婚后一年有一女兒,感情一般。在2014年,我發現我先生他有了外遇,我原諒了他。可是他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為了想生兒子,又在2016年7月份生下一男孩。他跟別的女人生兒子這件事,我是不知道的!在2016年7月13日,我倆辦理了自愿離婚,因為他還要生兒子,他說農村人不能沒有兒子的,為了成全他,還有他種種的不良行為,我同意了離婚。離婚后第6個月,我女兒讀書放假了,他來見她的女兒,又說還愛我,我說:婚都離了,還講這個?他說為了給他兒子上戶口本,沒辦法才離婚。我問他:我倆離婚才6個月,你就生出了一個5個月大的兒子?那不就是在我倆還沒有離婚你就跟別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了?他也承認對不起我,是有苦衷的。請問:他屬于重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