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我跟男朋友在外地認識談了大半年,過年男朋友去我家拜年,說讓我跟他去他的城市上班。我爸媽看他人不錯,就同意了,也希望我們多相處一下,可以就考慮結婚。呆了一年,到15年的11月份,雙方父母見面,他們家提出先不買房,因為男友的公積金還不能用,男方父母說要給16萬付首付,他們家沒錢,父母都在廣州打工,所以我爸媽就沒準備要彩禮,就說這16萬先給我,但當時說的是放孩子們手里,并沒有說明是放我這。我爸想的是他們有誠意,肯定會這么做的,彩禮的話,我爸說的是,你們想拿多少拿多少,我肯定會陪嫁過來。一分錢不會要,只是個形式。
當時他爸媽就說好,過段時間就把16萬打過來。都沒有明確什么時間。
婚禮時間定的是17年3月份。
之后他們就一直沒有打,男友的媽媽還給我打了很多電話聊天,說婚禮的事情,說讓我去看三金,怕過年會貴。但是買三金的錢也沒有給我,
我男朋友又是個做事情墨跡的人,當時他在外地出差了一個月,他沒有時間陪我去看三金,一直拖到12月份,我覺得他們家沒誠意,我男朋友說話也很氣人,我跟他提錢什么時候給的問題,說開了我爸的意思是把錢打給我卡上,他們家都覺得我們家是在要錢。
最后我就生氣了,把婚期推遲了。
后來的事情就更復雜了,他爸媽不理解為什么錢要給我卡里,我爸媽覺得他們家太不重視我,怕我以后吃苦。他媽也是直接說錢放我這她不放心。
現在的情況是買三金的錢給我了4萬,在我這。16萬在我男朋友卡里。
我爸媽都生氣,不會同意直接結婚,我就讓我男朋友去騙我爸媽,說錢過兩天打到我這,不讓他爸媽知道。事實是錢還在我男朋友卡里,把卡給我。
我們家退了太多,我也做了太多的犧牲,我怕我以后會不幸福,我能感覺我男朋友是對我好的,但不夠愛我。我這么做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