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房子和車是結婚前對方家買的 房子交的首付 房屋合同是按照他單身證明辦的 現在還沒有下房本 我們結婚前要了66000 當場拿回去5萬 說是以后裝修房子的錢 但是沒有立字據 因為當時懷孕了 一直沒有去工作 在家看了一年孩子 房貸都是他工資卡扣的 在孩子過12日的時候 我媽拿來8000 全部讓他給他媽了 期間我根本沒有任何收入 他也從來不給我零用 只有我媽偷給我資助 現在房子下來裝修了 他媽把錢用到別的地了 然后東湊西湊才裝修的 期間他跟我要了3000 支付寶轉賬 沒有字據 現在我剛工作2個月 我現在想離婚 孩子我想養 我想問一下 除了孩子的撫養費 我現在能得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