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歲,我的前男友對他前妻:在婚前,他頻繁送禮物討他前妻歡心,時不時發520紅包給他前妻制造驚喜;結婚時給他前妻20萬的彩禮表達誠意;婚后半年拿出12萬元的積蓄給前妻買一輛全新轎車(12萬元都是他自己賺得的)。在他前妻生日時,他購買生日蛋糕、親自下廚炒菜為他前妻慶祝生日,并且發朋友圈祝福他前妻生日。他帶他前妻去海邊旅行,還發朋友圈炫耀,我當時問他:“是不是身邊有女伴”?(當時我不知道他結婚了),他說:“有啊,你是不是嫉妒了”?,在他前妻還未懷孕的情況下,他就肯舍得為他前妻購買全新的轎車。最終在他們結婚2年半以后,他們還是選擇了離婚,離婚具體原因不明,但是他說他很心痛。他前妻動不動就離家出走,他受夠了,二人協議離婚。在他離婚的兩個月前,他還拿他前妻的背影照片做微信頭像,拿他前妻的姓氏做他自己的微信昵稱……這個前男友,當初是他毫不留情地甩了我,是不是他前妻比我更漂亮、優秀、更值得被愛?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