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34歲,離婚的時候絕對不能有任何的不舍,否則就給對方留下了笑柄!我這才知道,離婚這幾年那個渣是如何在別人面前嘲笑諷刺我的。
我們沒有原則性錯誤,雞零狗碎,婆媳矛盾,辦手續的時候,我犯賤,哭了,有不舍有委屈,很復雜的感情,還想去抱他親他,被他一把推開了。他的家人也陪他去了,我還禮貌的打了招呼,叫了爸媽,但他對我的家人完全視而不見,沒理一下。這些行為在他們眼里成了我的一大笑話,這些年他和他的家人很得意,到處說都不要我了,我還舍不得他,說我離婚后悔了等等。
我們老家一個地方的,這些說法給我爸媽也造成了很大的輿論壓力,他們覺得臉面被我丟盡了。
我好氣憤啊,但又不知道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