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8歲,前任又找我借錢了,今年的第六次問我借錢了吧。我倆談的時候剛談三天她就問我借錢了,我當時不了解她,挺大方給她,后來又問我借了幾次,我給了幾次發現不對。我就慢慢了解到了她是沒有理財概念的人。然后我教她理財她不愿意,反正就不愿意,后來我說幫她存錢,存了倆仨月,過年的時候她有全要走了。再后來我覺得對她沒有一絲希望能一起過日子就分手了。不過沒拉黑。等了半年才有聯系,我也有對象了,她和我聯系聊著聊著又開始借錢了。不過我不給。最多給她一百幾十的,當然我最近手頭比較寬裕才借她一點點。多了不給她。她也得還我。我是覺得和她做朋友聊天不錯,不過借錢這事我可不會多借,真借了不還我也不會損失太大。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