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同一個騎著兩輪車的婦女相撞,雙方都有不同程度受傷,我的車受損,對方車沒事。對方的傷比我的傷重一點。交警判我全責。在對方報警之前,我已為對方支付醫藥費和經濟補償損失400元。對方的CT檢查結果顯示:骨頭、關節、軟組織等沒有看出異常。當時在醫院敷了一點膏藥,醫生就讓回家了。過后,對方希望我支付5千元給她,從此一筆勾銷。如果對方是重傷,那我可以為她支付。但是CT檢查結果顯示:沒有任何異常,只不過小腿上紅腫了一小塊。我就沒有答應給她5千。現在對方已上訴至法院,要求我給予她5千元。我已收到法院的傳票。對方也已把我聯系方式全部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