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再婚,卻走不出上一段婚姻的傷:我今年34歲。22歲時認識前任、25歲結婚、27歲生下女兒。那段婚姻最終沒有繼續下去,前夫心胸狹窄、斤斤計較。看到榆林產婦的新聞,回憶起當年,感覺自己也是鬼門關前走了一遭。29歲時終于離了,可是離婚的條件是孩子、房子都要留給他。離婚后我離開了那個城市,每周末會趕200公里路去看女兒,一切假期會用來陪伴她。這之中,仍然和前夫有各種矛盾,受盡他的氣。而我的事業這幾年卻發展的很好,3年前又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人很好、很愛我、很體貼,我也愛他。我們結婚了。他想有個我們自己的孩子,可是我不想再要孩子。一方面怕有了孩子就無暇再顧及我的女兒,另一方面,我感覺自己在生女兒之后的產后抑郁里還沒有走出來。我怕生了孩子以后,婚姻再有變故,孩子又成了孽債……而且,我的內心一直無法釋然前一段婚姻,希望能夠聽到前夫的道歉,然而這是不可能的,他還在繼續用女兒折磨我……因為這個讓我明白了為什么古人有仇要報仇,冤冤相報難以了……我便是有著這股仇怨,每日都很難解脫……我該怎么辦?希望能夠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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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心理咨詢師考試
2025-03-27 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