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
我四十歲了,一年前和一個大學生多次約會,還給她買了些吃的,有借給她錢,當時對老婆態度不好,后來被老婆知道了,我和這個大學生斷絕來往,從此陌生,但這件事對老婆打擊很大,老婆一直有陰影,總懷疑我和那個學生不干不凈,我沒有和那個學生發生亂七八糟的關系,可做過的事情沒有給任何一個女人做過,所以我說不清楚,沒法證明,一年了我沒有和這個大學生有任何來往,一心一意守著老婆,把所有的積蓄都劃在老婆名下,工資也全部給老婆,最近老婆又想起這事,認為我這樣做是內疚,我和她一定不干不凈,讓我把她找到打一巴掌,才能證明沒有關系,才能可以一起生活。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