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我和老公從認識到現在20年了,結婚17年,一個兒子16周歲,婚后和我父母去了南方創業,09年回來本地,他覺得我父母虧欠他。回來以后,我有一個寡婦婆婆,我們相處并不好,剛開始的三年幾乎是天天吵架,我三年白了鬢角。后來分開住了,好很多。雖然也有矛盾,但還過得去。
我父母給我們購置了兩處房產,產權證上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今年我婆婆的平改房兩套下房本,需要填表簽字。產權上是我婆婆和老公共有。在這之前我就和我老公說過想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老公說中,我們倆說好了如果加不上我的名字,他就給我寫放棄我父母購房的產權。可等到填表簽字的時候,我婆婆讓我簽的是放棄產權的協議書,我非常生氣,簽的時候我問我老公,簽嗎?他說,簽吧!我就把協議簽了,回家后,我就從以前我們說好的簽了讓他放棄產權的協議。
現在,我老公生氣了,他說他吃虧了,他放棄的比我的值錢,比我的多,他和我分居了,本來我想分就分,沒什么了不起的,現在這幾年里,我倆開了個診所,收入不多,能維持正常生活費,他不來了,讓我自己開診所,還車貸養兒子!開始我覺得這些都沒什么,可是一個星期下來了,可能是想的多了,就這樣的關系對兒子也不好,我都覺得孩子都不愛說話了!而且,我寂寞,不是身體上的是心里的!看到別的夫妻我就覺的扎眼,心里不舒服。一想到我就流眼淚。我就覺的我是不是太失敗了,活的太失敗了,誰都不喜歡我!
有的時候我后悔了,有的時候我生氣,很矛盾,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