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25歲,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十年了,還有十幾天就要結婚了,今天我和他去給他家燒紙,回來去他家里人那里吃飯,我們因為誰給禮金的事吵了起來(我給的錢,我想他給他家人,畢竟我們還沒有結婚,他想我給,說一般家里人都是女方給)最后我們因為這個時候大吵一架,他說我什么事都不會做,沒用,我很生氣就走了,他說我不給他面子,這么多人等我們吃飯我走了。后來,我在樓下,他過來還是態度很不好的說,上不上去吃飯,不去你就走,我很生氣,我又走了幾步,他就一把把我抱住(很用力那種拖著我走,我完全無反手之力)就這時,我被他一拖,我一下撲在地上,腳也流血了,他這時候還是不過來,給我說了一句,我完全不考慮他的面子,你的腳就擦破了皮哭什么哭之類的話,我真的不知道這種情況是我過分還是他過分?可能是我不給他面子,家人等他吃飯我卻在鬧,但是他就不能好好說話嗎?我不知道還能不能繼續走下去。(但是他平時對我挺好的,他性格有點內向,平時家里的家務都是我在做,只是我要讓他做什么他都要去做,比如幫我拿洗臉帕、取隱形眼鏡之類的,但是他一生氣就會很粗魯,倒也不會打我,但是他力氣很大總是要把我這弄傷那弄痛的,我很糾結結不結婚,今天他把我弄傷后我就對他很失望了,大致意思就是給他說分手,但沒說明,他今天先給我說分手吧,他說他性格有問題,我真的覺得每次吵架都很累,以后會不會有暴力傾向,我很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