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未婚先孕,男方家一分錢也不想給,一直說買房也沒有買,訂婚也不提,就說沒有錢,說要先領證,以后再辦婚禮和買房,我父母那邊是要求必須有房才能結婚,彩禮可以不給,但是必須有房,沒有房子就不給我戶口本,我媽還說,孩子可以打掉,實在不行找個人也可以生,他家要是沒房子就是不能結婚,我懷孕剛四十天,我跟他處對象就基本沒花過他的錢,不會撒嬌要錢,現在想買葉酸和防輻射服,因為上班的地方很多電腦,感覺太貴一直也沒買,因為我已經跟他人流過兩次,這第三個孩子他不娶我我也要生下來的,我手里就幾千塊,生孩子做檢查什么的沒有一萬塊下不來,自己一個人肯定生不來。我現在想結婚,家里不同意,因為沒有彩禮和房子,我老家在農村結婚一般彩禮是20萬有房有車,我家里什么都不要就要首付的房子,他家都給不起,我到底該怎么辦?如果我不結婚就生孩子,估計我爸媽以后都不會認我這個閨女了,我也舍不得我爸媽,也舍不得孩子,現在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