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家庭,他帶一個八歲的兒子,我?guī)б粋€七歲的女兒,今年初結婚。我們都沒房,結婚后在他老家建房,我婚前身上僅有的一萬塊錢也給他寄回用于建房,從年初到現(xiàn)在每月兩千六的工資,除了我和女兒生活開支幾百塊錢其余的都給他寄回老家建房,我們在這邊洗衣服做飯家務都是我的,可今天為了小孩用錢方面有分歧,我們帶著小孩一起到外面玩,他小孩買了十多塊玩具我小孩買了六塊錢玩具,又到下個店我說每人給十塊 讓他們自己看著買,他一下就發(fā)火了,叫我以后別跟他出去了,說他這么么累為了什么,給小孩花點錢怎么了,說沒見過我這樣做媽媽的,他的意思是我舍不得給小孩花錢,虐待小孩了,我只是想讓小孩從小養(yǎng)成勤儉節(jié)約的好習慣,不要等長大自立了做月光族。發(fā)了火就氣沖沖回家睡覺了。我付出了這么多,卻說以后不要跟他出去,心里很難受,到我姐那邊玩到晚上十點回來,他已睡覺,叫他開門他裝沒聽見,我沒地方去叫他姐過來叫他才開門,我不在家一個電話都沒打,也不擔心我會不會出什么競連門都不開,心被 傷透了,這段婚姻還有意義維持下去嗎?我已看不到希望,不知我在他心中是不是只是他的保姆,賺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