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我第一天到北京西二旗學校培訓,剛到入住的附近名為大東北賓館,當進入賓館衛生間時發現門并沒有門把手,此時門已緊鎖,我被困在浴室衛生間內,手機并不在身邊,想到辦法只能大聲求救喊救命,喊了數分鐘仍沒有被人發現,我選擇自救求生,門上有一豎條玻璃,我手纏毛巾,拿起身邊物品打算打碎玻璃,不幸將手劃掉塊肉,血流不止,玻璃碎后夠到外門把手打開外門被救。老板數十分鐘后才到,說是我個人的責任不管我,我手不斷流血只能自己先去醫院,確診筋割斷動手術后住院治療。
現產生一系列費用,和傷疤筋韌不可恢復傷害,精神傷害,來北京一切計劃泡湯了,我起訴他勝率多少?能賠償百分之多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