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專家您好!事情比我之前描述的更糟!今早從我媽媽口中得知二媽和小姑企圖合伙一塊把媽媽攆走再把奶奶攆我爸家來!然后把我爸爸活活氣死,和我爸動手打架,我由于離異多年在父母這沒有戶口,可能落的無家可歸,流落街頭!
這還沒等外人來欺負我們,自家一大幫親戚就等不及、按耐不住想要欺負我們了,就仗著大姊妹結婚有孩子了日子過的強、好的!就完全不顧及親情了,可我是她們的“親”侄女、“親”孫女,至于兩個親字為什么加了引號,那是因為她們都是沾親沾故、血脈連血脈的親人!現在如此絕情狠心,如此不顧及親情,這樣的親戚我還該認嗎?????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