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我31歲上海的獨子,平均工資12000每月吧,家庭條件一般父母都是殘疾人且父親連續住院10多年了,母親退休在家,家里和我一共能拿得出手就8-9萬塊吧,年前女朋友父母要我年后去她家談婚事,在蕪湖南陵這邊,她家里人非常熱情的招待了我們,然后茶余飯后就說起了正事,條件1是彩禮8萬,2喜宴包辦,這里我都覺得正常也就應承了下來,第3條是賣了現在手上唯一的一套房子300萬二室一廳,去買一套比現在大的房子三室一廳預估400萬吧,而且產證也要把她女兒的名字加上去,我站他們角度考慮了下,我比她女兒25大7歲,為了不讓父母擔心是應該的,但是事后我跟我對象私下講,如果賣掉現在的房子辦酒席婚禮之類的還有房子置換要花50萬,那么等于我以后要還起碼100萬的按揭,一個月要7000塊,這樣以后會很累,她就說我爺爺還有套房子,當時我就不樂意了,我說連我爺爺的房子你們家里人都算進去了,這是為什么?她沒話講,她只聽她媽的,現在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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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南京心理咨詢師證書
2025-03-28 08:48:50
你好
我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去談這場婚姻,可換來的怎么會是這樣一個家庭對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