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和我朋友來溫州超市上班 來的時候店長說至少要做三個月 我們當時也問過了 如果做三個月就走可以嗎 他當時說的可以 只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是可以的 現在我們提前一個月交了離職申請 但他現在說我們是4月4號上的班 離職書上寫著做到六月底 沒滿三個月 只能給我最低工資 還說只能放我們兩個中一個走 說離職書他想什么時候簽怎么簽那是他的事 我們是離校第一次出來工作 回去也是因為回學校辦東西 怎么一個人走啊 學校的事她又不能替我辦 我也替她辦不成 還有我們離滿三個月整也就少了兩三天 我們也是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提交申請報告了 為什么給我們最低工資 我們工資本來是2500 如果給我們最低工資1700 對于剛出校門第一次出來工作的我們很是打擊 請問我們該怎么做可以兩個一起離職 和避免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