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45歲,二婚老公比我大8歲,人長的一般,生意人,我公務員,長相身材都還可以!他因為做生意有些三角債務,所以沒法登記!他有一個兒子,比我兒子大兩歲!!我和他在一起時他兒子13歲,一直以來,他是和他前妻生活的,但是我們關系處的很不錯,有事情他也都是找我商量,現在在我樓下弄了個店,我和對象,每天都去和他幫忙!現在,他要結婚,他和兒媳都同意我去見兒媳婦的父母!結果,我去了,他媽在家鬧!!這個孩子我幫了他不少,包括孩子媳婦我們處的不錯!現在,是結婚我明白對象和他前妻肯定要共同處理關系!我現在覺得,我是不是不應該去見兒媳婦的父母!!我應該怎么辦??是不是不是自己的孩子,不要拿著好?我聲明,他是離婚后我們在一起的,我不是小三,她鬧啥?婚禮我有沒有打算去!!這關系,我是不是應該考慮下,還應不應該結束?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