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
(關于在談戀愛過程中取消男女朋友關系的邏輯論證)
邏輯四大規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邏輯過程:概念→_→判斷→_→推理→_→論證。
第一步:論證婚姻與性之間的關系,根據性這個概念的外延,可以推出婚姻與性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且概念的外延沒有任何交集,這樣就可以離開性而反思婚姻。
第二步:論證男女朋友關系與戀愛之間的關系,根據戀愛這個概念的內涵,可以推出男女朋友關系與戀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且概念的外延沒有任何交集。
第三步:根據第一步對婚姻的反思,我們可以知道一些婚姻行為,根據這些婚姻行為可以發現男女朋友關系也具有這些婚姻行為。
綜上所述:男女朋友關系不是戀愛關系而是未領結婚證的婚姻關系,證畢。
其實我們這個時代男女獲得羅曼蒂克婚姻不難,僅僅缺了一個自由戀愛而已。
關于這個邏輯論證,希望大家討論,或者指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