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
我兒子34歲,兒媳33歲。他們結婚3年多,有一女兒5個月。兒媳開琴行,兒子在那琴行上班。兒媳收入大大超出兒子收入,不僅有存款還有一套一居室的按揭住房,2010年我為兒子也按揭了一套90平米的住房,首付和裝修家具等生活用品花去40萬左右,曾欠債27萬。在2009年還為兒子按揭一部轎車,5年的月供1300元由我供2014年才把所有面上的債還清。去年我才開始有少量存款。今年,他們因為嫌住房窄,租了套一套一居室的住房租金1500元。他們還想全款買套兩居室的房要花去80幾萬的錢。為此,兒媳兒子要我們為他們帶孩子做一切家務,還必須出一半的房租一年1萬,同時還要給他們籌資15萬,今后他們買房所欠的錢還要幫著還,否則,他們的婚姻可能不保。因為兒媳覺得她出錢多,心里很不平衡。我們感到很無奈,也很糾結,究竟我該怎么辦?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