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租了一套房子,壓二付三的,是通過中介所租的,再租房前,我們再三尋問中介所的中介費,是不是租房價里面一起的,也說了是房主那邊給,中介所是肯定了的,然后我們交了五百的押金,到交房,簽租房協議后,又問我們一千五的中介費,我當時就否定了,經協商,最后又說中介費下降到一千,因以交了五百,所以還有五百,就打了一個500欠條,當時我們還說明了,除了這五百塊錢以外,我不會再承認中介所方的任何費用,他們也是同意了地,過后他們又打電話要求我們支付1500的中介費,還說他們有票據,要我們在法院上說話,
請問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處理???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