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們五個人一起吃飯,五人中我,我老婆,兩個仁兄弟(老二和老小),還有老小女朋友。飯后老二回家途中騎摩托車發(fā)生車禍死亡,家屬要求我們賠償。中間沒有勸酒行為,除我老婆沒有飲酒外其他人都飲酒了(有沒飲酒責任是否有關?)老小送她女朋友提前走了,我老婆也回家了,我和老二又聊了一會天,吃飯我結的賬。然后他提議去按摩腳,然后就去了附近足療店,當時沒有喝醉跡象。在足療店按摩20分鐘左右后,由于老婆來接我,我們就走了,他結的賬。臨走時我勸阻他不要駕駛摩托車,別回家了,他說明天有事,我們就分開了,途中發(fā)生意外。請問我們一起吃飯有無責任?如果賠償大概多少錢?他沒有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