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我和A男是相親認識的,我對他的情況不是很了解,他發現他經常晚上出去,他解釋是陪朋友吃飯,可是時間很晚我們確立關系后我就回到上海上班,他一直在家里河南,工作一直不穩定,一會有在河南有工作,一會跑來上海轉車,總是說送我東西卻什么也沒給。我自從知道他沒有工作對他就是態度疏遠。我們也經常不聯系,A男到現在也沒有上班。三月份的時候,我們感情還是可以的時候,他說他在家下廚問我要不要嘗嘗,我特別生氣當時就說不聊了,他說不要,然后我問他他知道我在哪?他說不知道。我的想法是我在上海你在河南。讓我怎么去吃飯,特別生氣。我們冷戰一段時間,他把我的QQ號告訴他朋友讓他朋友試探我,我拆穿了他,我們又很久沒有聯系。后來他去找媒婆,說我總不理他,可是真實的情況是兩人互不干涉,然后他又和我聊天。我當時22點睡覺就告訴他了。他就說能不能好好聊天?第二天我看見了心里不是很舒服就回復他,然后他就是很生氣覺得我說話不負責任,然后問我有沒有和他結婚的想法我回答沒有。他就說讓我把見面錢退給他,這樣好聚好散,都別吊著了。我詢問了母親的觀點,母親說是他提的分手,就讓他去找媒人,而且這個錢要協商剪掉一部分才可以 。我想問下我該不該把錢全部退還給他?還有分手的原因責任我是不是占了大部分?以后該不該相親?如何快速判斷合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