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今年17歲,做了一件錯事,我給人家打工當收銀,可是每天都要記得跟她說喝水,叮囑這個叮囑那個,后來不知道她怎么了就說以后每天早上都得用微信早簽到,遲到一分鐘罰10元錢,還每天開會。因為天氣和季節的原因,人越來越少,她就經常讓店里的姐姐定目標完不成也罰錢。有個姐姐我很心疼她,就說了句心里話,結果她當著所有店員的面狠狠地批評了我,批評了我兩次了。我就特別氣不過,然后偷拿了錢箱里的錢,我也是真生氣才這樣,一共拿了也就2.3百,她后來知道了,然后讓我賠償八百塊。我接著就給了她600因為身上就只有600,她還給我要200,而且還不想把我1800的工資給我了。她說她報警了,我該怎么辦。我都知道錯了,她還抓著我不放。我因為這件事三天沒有吃下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