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我閃婚的 認識兩月就結婚,但我初中得過雙相情感障礙 ,結婚前我告訴過男朋友,男朋友當時并沒有當回事,覺得應該有也不會很嚴重,還是如果是癌癥我也要照顧我一輩子就叫我別瞎想、當時領證他家給我家20萬保險金 萬一男方結婚后背叛我就20萬歸我 、他爸媽沒有跟他們說我得過 雙相 、其實我很困擾我是不是精神疾病。 我能正常工作學習 而且 身體也很好 就是心態不穩定 容易情緒化。 我和他在一起,中途晚上睡不著結果吃過精神藥物,因為這個全家就叫我流了這個孩子 我也沒有做好當媽媽準備就去正規醫院流了。是婆婆出的錢 選了是最貴的一個手術。 她陪我打點滴 陪我聊天 老公也陪我 后來我去上海看過 醫院醫生說我可能是有點情緒問題還跟我婆婆進行了溝通 ,婆婆當時信了 ,后來我卻病情復發了 因為老公辭去了很好的工作、婆婆叫我勸住,當時我躺床上根本就沒力氣 她事后很生氣。我也感覺很委屈 后來晚上睡不著就復發了. 之后他們家就來退保險金15萬 最后同意退了10萬。再讓我和他兒子再相處。我在糾結要不要和我老公走下去 領證就是為了讓他家拿到股份制他家得到錢。我拿到爸媽希望的保險金 為解決我的全部問題 ,當然他也是我可以將就的對象。 我要和他在一起還是再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