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是一名幼兒園全托老師,有個五歲男孩在玩滑梯時摔倒完成左手臂骨折了,摔傷當時第二天(晚十一點多)就找園里負責人帶到市醫院拍片說骨折,由于要做手術治療,園長決定第二天一早帶孩子到烏市醫學院進行檢查并預約專家接骨,住院花費一萬二左右,打石膏出院后由我和園長護理照看,同時給孩子家長給了一千元,買了一千元的營養品,總共兩千元園長說由我來付,但是家長周五來接孩子時說請護工,園長跟我說讓我出三個月的護工費,我想請問一下這個責任和費用怎么劃分,我該負全責嗎?孩子在幼兒園有兩份保險,我剛到幼兒園不到一個月,未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