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談過兩次戀愛,第一次是從十六歲開始,維持半年。第二次是分手兩年以后,維持將近四年,都是我提出的分手,并都發生過關系。因為第一次戀愛比較放肆,高調,所以受到周圍同學不少議論。第一次戀愛分手之后男朋友在其他同學面前說我壞話,然后壞名聲就傳開了,算是毀了名譽,但是這些我并不知道,兩年之后談第二個男朋友,他從他朋友那里聽說了我的事情,因為他太愛我,并沒有拋棄我,而是對我各種維護和解釋,我們的愛情維持了將近四年。他的確不夠好,無論家庭身高外貌性格,沒有一條好的,但是卻對我好的無法形容,而我卻不知好歹,上大學以后,盲目從眾,攀比,虛榮,我太現實,我提出了分手。他并不能接受這一事實,一度墮落,傷害自己,他告訴我他這輩子不會再愛上任何人,也不會結婚。他為人比較沖動,跟我幾個身邊親近的朋友包括我父母說了我的這些破事。但是他不死心,為了挽回我們的愛情,他想罵醒我,說話非常難聽,我從他嘴里聽到過無數刺激性的語言。一邊是我對他的愧疚,一邊是他經常罵我的那些刺激的語言,一邊是我經歷過兩段失敗愛情的自卑,一邊是對自己人生活的太失敗的悲哀,一邊是對自己為人處事不成熟的憤怒,一邊是無法面對家人朋友的痛心,這么多的事壓在心里讓我經常會想不開,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