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離了兩次婚的人,我有兩個孩子,一個23歲了跟著我第一任,我的第二個孩子是個男孩子15歲判給第二任但是孩子不跟他,所以我帶著,一年前我認識了現在的丈夫,所謂丈夫但是還沒有領證,他是農村的他有三個孩子一個大女兒已經結婚了,剩下的兩個一個女孩11,一個男孩10歲,女方是離婚不離家的。我擔心女方帶著兩個孩子不一定能再嫁,那么問題就來了,以后他們的孩子大了會不會和我有沖突,會不會對我有什么不利,總之就是我可不可以和他繼續生活下去?我擔心以后老了會讓自己心里不痛快,所以想請專家給剖析一下,謝謝!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