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爸媽在我十四歲那年離婚的,我媽媽已經改嫁,離異后,我媽媽從未來看過我,也沒有給我買過什么東西,法律判給我爸爸,我媽和我爸每個月給我250元生活費,至今一分錢也沒拿到,這就不說了,最近我家里拆遷,我爸爸談了一個女朋友,馬上要結婚,那個女的說要把她兒子帶過來,我爸爸還要給她兒子買一套房子,我爸爸從小到大沒給我買過什么東西 ,也沒有給我爺爺奶奶逢年過節買過什么東西,我很不服氣,那個房子是我爺爺奶奶的名字,我爺爺奶奶的意思就是讓我和我爸,還要那個女的住在一起,可是那個女的要帶個兒子過來,我很不舒服,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