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人資料
張某,男性,12歲,小學五年級,體態適中,足月順產,家族無精神病史,本人無重大疾病史,家庭經濟狀況良好,常以打罵解決問題,未做過心理咨詢和心理測驗。個人希望改變他的暴躁情緒和打罵行為。
心理測試結果如下:瑞文智力測驗IQ為112。
二、主訴與個人陳述
主述:近四個月來心煩意亂,情緒暴躁,有打罵行為,難以控制情緒和行為,無安全感,時有委屈,獨自落淚,希望擺脫。
個人陳述:張某從小與父親的關系緊張,父親對于孩子的不良行為和習慣唯一的教育方式就是打和罵,導致孩子非常叛逆,經常與父親對抗。到了四年級父母由于生意繁忙,沒有時間管教,就托付給親戚監護。而親戚是一個性格非常暴躁、教育方式簡單的人,打罵下跪是家常便飯,且程度劇烈。
近四個月來,張某心煩意亂,一直處于情緒暴躁狀態。時常會有打罵行為,有時獨自落淚,覺得很委屈,認為世界上沒有人愛自己,沒有安全感,覺得自己不是父親親生的,對解決問題的方法認為只有打罵才能完成。父母根本不理解自己的內心感受,也不想跟父母說,遇到一點小事就愛發脾氣。自己也知道不應該,可是控制不住,希望請咨詢師幫助走出困境。
三、觀察和他人反映
咨詢師觀察:求助者自幼身體健康,未患過嚴重疾病。談吐自然,表情一般,敘述中會委屈的流淚。
父母反映:在家不服從管理,時常頂嘴,動不動就發脾氣,從不和父母主動交談,經常呆在自己的屋里。
老師反映:在校不愿學習,特別是英語,幾乎是一題不做,對老師經常頂撞,對同學有過打罵行為。
四、評估與診斷
1、評估:根據求助者個人陳述、咨詢師的觀察和調查了解,該求助者智力水平正常,意識清晰,感知覺、記憶力正常,語言表達流利,思維條理。因父親與親戚暴力的管教行為引起情緒暴躁、打罵行為,自知力完整,有強烈的求助動機。病程為四個月。
2、對求助者診斷為嚴重心理問題。
3、診斷依據:
(1)根據病與非病的三原則:該求助者知情意統一,主客觀一致,個性穩定,有自知力,主動求治,無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可排除精神病性障礙。
(2)引起嚴重心理問題的原因,是較為強烈、對個體威脅較大的現實刺激。父親和監護親戚的打罵使該求助者有著痛苦的情緒體驗,如委屈、情緒暴躁、無安全感。病程為:四個月。遇到問題時,短暫的失去理性控制,采用打罵行為,自己知道不應該,但難以控制,對學習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有一定的泛化,將打罵方式映射到與同學交往時的問題解決上。
4、鑒別診斷
(1)與精神病性障礙相鑒別:根據病與非病三原則,精神病性障礙的特點是求助者的知情意不統一,沒有自知力,一般不主動求醫,常常表現出幻覺、妄想、邏輯思維紊亂及行為異常等。而該求助者知情意統一,主客觀一致,個性穩定,有自知力,主動求醫,并且沒有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性障礙。
(2)與一般心理問題相鑒別:一般心理問題的反應強度不強烈,不良情緒未泛化,對社會功能未造成影響,病程為三個月以內。而該求助者情緒有一定泛化,對社會功能造成了影響,病程為四個月。因此可以排除一般心理問題。
(3)與神經癥相鑒別:神經癥的心理沖突沒有現實刺激和道德性質,沖突類型屬于變形,而該求助者的心理沖突由現實刺激引起,有道德色彩,沖突類型為常形。根據許又新的評分標準,該求助者病程為四個月,評2分,精神痛苦程度,須靠別人的幫助才能擺脫,評2分,社會功能評1分,總分為5分。不屬于神經癥的取值范圍,因此可以排除神經癥。
(4)與可疑性神經癥相鑒別:心理沖突與現實處境沒有關系,沒有道德色彩,病程在3個月以內,痛苦程度難以擺脫,社會功能有一定的影響,內容泛化。本求助者心理沖突與現實處境有關,病程為四個月,因此排除可疑性神經癥。
5、對求助者心理問題的原因分析:
(1)生物因素:12歲男孩。
(2)社會因素:父親時常打罵,與父母的溝通交流少,老師同學對其不關注。
(3)心理行為方面的認知因素:有時覺得很委屈,認為世界上沒有人愛自己,沒有安全感,覺得自己不是父親親生的,對解決問題的方法認為只有打罵才能完成。父母根本不理解自己的內心感受,也不想跟父母說,遇到一點小事就愛發脾氣。對學習信心不足,特別是英語,導致不愿學習。
以上由生物因素、社會因素、認知因素引發的問題行為互為因果,相互交錯,加重了他的負面情緒和行為表現。及時采取干預,選擇可操作性強、目的性明確、時效性明顯、三方可以接受的陽性強化法加以矯正,可以避免不良循環造成的進一步破壞。
五、咨詢目標
根據咨詢目標有效性的七項原則,與張某及其家人共同協商達成口頭協議,初步確定:
1、近期目標
(1)減輕張某的暴躁情緒,減少打罵行為發生的次數。
(2)培養張某學習英語的興趣和自信心。
2、遠期目標:促進張某心理健康和發展,完善其人格,充分實現他的潛能。
六、咨詢方案
1、主要咨詢方法和適用原理:
咨詢方法:陽性強化法。
咨詢原理:行為主義理論認為行為是后天習得,并且認為一習得行為的持續,一定是被它的結果所強化。如果想建立或保持某種行為,必須對其施加獎勵;如果要消除某種行為,就得設法給予懲罰。這種以陽性強化為主,及時獎勵正常行為,漠視或淡化異常行為的行為矯正方法,被方泛的適用于兒童行為問題矯治。
2、咨詢過程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心理評估和診斷階段:建立良好的咨詢關系,收集資料,進行心理診斷、確定咨詢目標;
第二階段是咨詢階段:首先幫助求助者分析和解決問題,改變其不合理的認知及不良的情緒,引導家長配合對求助者行為進行矯正;
第三階段是鞏固與結束階段:使求助者把在咨詢中學到的東西運用于今后的生活中,不斷完善人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七、咨詢過程
(一)、咨詢階段大致分為:
1、診斷評估與咨詢關系的建立階段;
2、心理幫助階段;
3、結束與鞏固階段。
(二)、具體咨詢過程:
第一、二次咨詢時間:2010年7月5日;2010年7月14日
1、咨詢目的
(1)了解張某的基本情況:足月順產,無疾病史,無心理咨詢史和心理測驗史;情緒暴躁,有打罵行為,主動需求幫助,病程四個月。
(2)建立良好的咨詢的關系;
(3)確定張某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控制暴躁情緒和打罵行為;提高學習興趣;
(4)進行咨詢分析:初步診斷嚴重心理問題,屬于行為方面,可采用陽性強化法。
2、咨詢方法:會談法、心理測驗法
3、咨詢過程:
(1)張某由父母陪同前來,張某在門口有遲疑,在父母的督促下才進入心理咨詢室。說明張某有些阻抗,阻抗原因之一是擔心解決不了問題。
(2)首先張某完成聯合型瑞文智力測驗,測驗結果IQ為112,其智力水平處于中上聰明的類別,表明不存在智力問題。
(3)與父母了解其在家的情況,特別是張某在6歲前與父母的關系,知道了父親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恰當,對待孩子的所犯錯誤唯一的方法就是打和罵,母親對其關懷較少,與母親的關系不親密。
(4)與求助者進行攝入性談話法,讓張某的情緒得到充分釋放。張某表示想改變現狀但有時無法控制自己,愿意積極主動配合咨詢師的工作。同時讓父母知道孩子的內心需要,以及如何讓孩子體會到家庭的溫暖。
(5)綜合各方面的原因對張某的不良情緒和行為問題做出初步分析,讓一家三人都認識到張某行為問題的形成原因:
a、打罵的家庭教育方式,導致張某不良情緒和行為的映射形成。
b、張某從小缺少父母關愛,沒有安全感,依附感不強,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溝通交流少,不知道孩子的內心需求是什么。
c、對學習好的信心不足,導致不愿學習。
以上幾種原因相互作用,形成張某目前的不良情緒和行為問題。
(6)布置家庭作業:
a、讓張某用筆記本記錄每天發怒的次數,要求張某學會克制,如果第二天發怒的次數比頭一天少,父母將在筆記本上做好標注并給與表揚。
b、父母及時表揚張某的正常行為,漠視或淡化異常行為,父母每天與張某進行溝通交流,了解孩子的目前情況,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
第三、四次咨詢時間:2010年7月22日;2010年8月2日
1、咨詢目的:
(1)加深咨詢師同求助者的關系;
(2)繼續強化張某的正常行為,引導其向良好情緒和行為發展;
(3)改變張某對父母、解決問題、學習的看法,樹立正確的學習觀念和自信心。
2、咨詢方法:會談法、陽性強化法
3、咨詢過程:
(1)討論家庭作業的完成情況:當張某想要發脾氣或者打罵時,他仔細體會那種感覺,并有意識地壓制,忍住不做。鼓勵張某盡可能地延長忍耐時間,并記錄每次忍耐的時間。然后將壓下來的情緒用大喊或其他的運動的方式進行釋放,要求張某盡量完全釋放情緒,力求最大釋放量,同時也記錄每次釋放的時間。如果求助者的忍耐時間延長、釋放時間增加則給予實物獎勵。經過如此多次正強化訓練,求助者忍耐能力得以加強,暴躁情緒排空能力也有長進。由于上述兩種能力的提高,使求助者增強了自信心,他充分意識到了自己的控制能力。同時,由于學會了忍耐和釋放,兩次釋放間隔的時間得以延長。半個月后,求助者基本上不再發脾氣或打罵。
(2)討論父母對自己問題的態度的轉變,以及自己感受到父母對自己的關愛時內心變化情況:父母每天和自己一起看發怒次數記錄本并作標注,當次數減少時,父母表揚自己,很溫暖,有時會主動跟父母說話,覺得也不是很難,父親的打罵次數減少了,母親也比以前關注自己了,父親還和自己比賽,看誰的發怒次數先為0,覺得父親也不是那么可怕。
(3)討論張某對學習的真實看法,逐步樹立自己對學習的興趣和信心:隨著發怒次數的減少,心情不是那么的煩躁,上課時開始注意聽講,有些個別的內容也能掌握,嘗試著去問同學,同學不僅耐心的講解,還主動要幫自己補課,很高興,對學習有了一點兒興趣和信心。
(4)家庭作業:
a、繼續讓張某用筆記本記錄每天發怒的次數,同時記錄每天感覺到開心的次數,如果開心次數有所增加。父母將給與實物獎勵。
b、改善與同學的關系,按自己意愿與個別同學真心交友,力所能及幫助同學和班級做事情,完成一次,老師當眾表揚。
c、樹立學好課程的信心。
第五次咨詢時間:2010年8月10日
1、咨詢目的:
(1)鞏固咨詢效果;
(2)結束咨詢。
2、咨詢方法:會談法、陽性強化法
3、咨詢過程:
(1)檢查家庭作業的完成情況,了解咨詢所產生的效果:一天內發怒次數減少到2,開心次數增加至5,第一次一家三口出去吃飯,而且是自己一直想去的地方,父母要的都是自己愛吃的菜,同時給自己夾菜,感覺自己有了愛,回家的路上,主動挽著父母,第一次覺得有安全感。班級游泳比賽,主動報名參加,積極配合同學訓練,并拿了獎,老師表揚了自己,還交了兩個好朋友。
(2)繼續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和正確的評價自己的行為問題,增強自我心理平衡能力;繼續觀測自己的情緒變化,對照變化后的結果,對比哪種情況下,自己很快樂;情緒不好時,主動跟父母溝通,將自己的情緒說出,父母與自己共同梳理。
(3)咨詢期間沒有出現反復,咨詢效果良好,基本結束咨詢,做好咨詢的回顧和總結,對張某的進步給予肯定,鼓勵張某把學到的控制情緒方法運用到日常學習、生活中,用新的情緒和行為來作為指導今后學習與生活。
八、咨詢效果評估
1、張某本人和他人的評價
(1)張某自述:暴躁情緒得到控制,學習興趣和成績上也有一定的改善。
(2)張某老師的評估:張某的不良情緒和行為有了很大的改善,學習興趣和成績也有一點提高。
(3)張某父母的評價:張某在家的情緒暴躁的次數有了很大的下降,行為習慣也有一定的好轉,溝通次數增加,家庭內的笑聲多了,一家三口的關系有所改善,開始注意孩子的變化,共同解決問題,不再相互抱怨,打罵行為沒有再次發生。
2、咨詢師的評估:經過回訪調查,張某沒有出現反復的情況,暴躁情緒和打罵行為基本消除,開心次數增加,學習方面單元測驗及格率達到70%,張某與父母的關系得到緩解,家庭氣氛基本和諧,咨詢效果基本達到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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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心理咨詢師 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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