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家住農村,原來家住四間房,前幾年蓋上二層小樓(三間,還有一間未拆),現在想把未拆的那間也接上二層,去打報告(申請修筑批準)領導口頭同意了。回家開始拆房子。現在未拆的那間原來借巷子十厘米,現在需要把巷子讓出來,還多讓三十多厘米。現在鄰居不同意我家蓋房子,理由需要我家把廚房拆掉(廚房沒有占巷子,原因不祥)鄰居去土地管理局跟領導反應,那邊來人說讓咱們有問題協商好了才可以打報告蓋房子。我想知道國家干部為何需要我們協商好了才給打報告?難道我不協商就辦不到報告?求有關經驗人士幫幫忙。可走一切程序,包括打官司!謝謝各位了。如果方便可留電話,本人江蘇如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