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我是一個離婚女人在第一次婚姻生活出現裂縫的時候認識了現任男友,男友比我小兩歲有固定工作是個很聽話孝順父母的人,他的家庭很復雜,他爸是個結過三次婚的人,他的媽媽在他十一歲的時候就離開了人世,所以他很懂爸爸的苦,我也喜歡這種有責任感的人,我們戀愛期間感情非常好,很和諧,但是他爸爸閑我沒工作又離婚還帶了個七歲的孩子,我們因為他爸反對的原因分手三次最后還是選擇背著他爸又在一起了,我們一共懷過兩個小孩,兩個都已經被打掉了,這次又懷孕了,他剛開始說他要照顧我們母子他選擇跟他爸坦白,他爸給了我們兩條路,第一條在一起可以他要去緬甸生活,第二條是徹底分開,兩條路都是在逼我們分開,最后他選擇妥協,尊重他爸的意見,我呢因為身體原因決定不打小孩,并簽下協議他永遠不得與小孩相認,現在我真的很亂,我不知道該怎么做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求求您給點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