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我和前妻由于感情破裂,分居兩年過年后離婚,有個兒子跟隨前妻,但是再離婚前十個月認識一個女人,她也是離異,在接觸中相互都有好感,在去年11月就在一起了,女方離異有六年,今年35了,從小生活環境很孤單,從農村讀書到城市也很艱辛,前夫家里條件很好,但是由于不務正業賠了幾百萬,連新房都被迫賣了,離婚后家人對她非常不理解,這六年都是一個人,沒有家人的支持和關愛,期間過年也只回家2次,在最困難的時候吃不起飯都沒有人幫助!我本人快40了,從事技術行業,由于成長環境等因素本性比較懦弱,屬于媽寶,沒有什么生活主見!在交往中有過三次性行為,當時女方說的她不容易懷孕,就疏忽了,現在女方檢查出懷孕了,本來我想的是我和她交往一年,雙方在性格和生活習慣上多磨合下。然后結婚,但是現在孩子提前到來,由于雙方接觸時間不長,我怕唐突的為了孩子結婚以后由于雙方問題又造成對孩子的傷害!而且現在我的家人對她有一定的成見,這個對以后的生活會有很大的影響,我不想看見她和孩子受委屈,我現在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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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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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02:00:30
你好
的確上一段感情傷害有些大,特別是對孩子的負罪感上,我現在可以和她結婚,但是孩子不管是我還是家人現階段都接受不了,她給我兩個選擇,一就是結婚一家三口,二就是分開
我把我的想法和情況都告訴她了,但是她還是堅持
五個月,在一起的時間可能40天吧,這個才是我最擔心的,真的相互不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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