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我和我老公已結婚24年,有一個兒子,24歲,已創業,自己開了個門市,有雙胞胎女兒已10歲,我家的資產和債務幾乎相等,平時我老公不干什么工作,花錢就來家要,在2016年8月,我感覺他有點異常,經常晚上不回家,我問他,他找理由,我一氣之下,把他攆出了家門,后來我才知道,他跟一個離婚茬在一起過,緊接著,我不給他錢后,他和那個離婚茬和開了個門市,前幾個月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很輕松,我可以不給他錢,他帶走債務是60萬窟窿,我家里,我看門市比他窟窿的多4倍,我想他得想法還,我當是攆他走,只是為了嚇嚇他,讓他好好回家做生意,我沒想到他會有外遇,到2016年12月,我才知道了真相,我心里很難受,我勸他,他說腹水難收,他不回來,包括今年過年他也不會家,這期間會有爭吵和掙儀,最后離婚,我提出你帶100萬窟窿走,余下我和兒子一起還,資產沒你的,他不同意,其時,我也不想離婚,我害怕那個女的害了他,萬一生意賠了,沒離婚,他在給我帶來大的窟窿,我不更沒辦法,離婚了,我老公已45歲,他有能力還嗎?我感覺都是為家好,只是路線不對,我很糾結,離還是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