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2歲,去年年底,單位一個同事在我家附近賓館住了一晚上,然后因為種種原因,他沒辦法出這個賓館,所以打電話給我讓我幫他帶飯。然后我就幫他帶飯到了賓館里面。然后太晚了,我就在他房間里休息了一晚上,因為是標準間,一人一個床,而且她才16歲,我一直把他當弟弟,但是沒想到,他因為給前臺服務員支付寶轉賬,他被敲詐了,那個前臺服務員非說他是黑客之類的,說把她手機弄的中病毒了,要他賠錢,然后我那個弟弟是冤枉的,所以不給她,然后事鬧大了,打電話給了我。然后我就過來,然后我也被卷進來了,后來錢不給,然后鬧到警察局去了。經過警察協商,最終要我們賠償2000,但是我們被冤枉的,所以不想給這個錢,但是我為啥一直不報警,是因為,我上樓去他房間拿衣服的時候,看到他撕開了個避孕套,不過沒有用,那個弟弟腦子有點不正常,他估計是好奇拆開看了看,然后那個敲詐我們的那個人給警察肯定說了啥,警察給我們說2000塊錢給他吧,就算堵住他的醉,別讓他亂說,畢竟都是家都在這一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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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咨詢保密性原則
2025-03-30 16:34:00
你好
老師我該咋辦
我現在擔心的是,那個人會不會去單位找我們,這2000塊錢堵不住他的嘴
你們就知道你好嗎
我現在想解決的是,那個人會不會找到單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