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出了交通事故,當時我覺得我的責任大,但是我也沒想到我全責。當時我對那個人說:“要不我帶你去旁邊醫院檢查一下吧”。那個人就跟著我走了。過了一會兒她對我說:“如果不是因為腿上腫了一小塊,我就不會讓你帶我去看了”。當時我還暗自慶幸,以為自己碰到了一個善良人。沒想到就是這么一個我自以為善良的人,到后來竟親口對我說:“讓我賠5千元給她”……按照法律,最多才判給她3千。她一下子開出5千的價格,這還是那個我自以為她善良的人嗎?我帶她后面拍片、敷藥,后來又轉了一點錢給她。我以為只要她后續不是很疼,就不會找我事了。但是她竟然給我發信息說,讓我再次帶她去拍片(如果她讓我帶她去敷藥,我會帶她去,或者轉錢給她,但是已經拍過片子了,又讓我拍片,我就不愿意,我就沒答應)。沒想到就是這么一個我自以為善良的人,竟然叫上她的一個很兇惡的閨蜜,到我的樓下對我圍追堵截。她的閨蜜瘋狂地攻擊我……后來她說需要給她5千,從此一筆勾銷。后來我家沒答應,她就自費去做核磁共振(假如當時我給他5千,她不會舍得再拿出其中這么多錢來去做核磁共振)。后來他又在醫院里敷藥,連著敷了很多天,并且在沒有跟我商量的情況下,一直訴狀就告上fy。后來我跟fg說:我可以賠償他所有的醫療檢查費。她不肯,必須讓我給她誤工費(她天天在家看孩子,還要誤工費)。她的小腿上腫了一小塊,屬于軟組織損傷,我覺得不是很嚴重。但是她跟法官說,都過去幾個月了還在痛。后來我說在給她報銷醫療費的基礎上,再給她500元。她堅決不同意。后來fy讓我必須再加5百,我出于那種恐懼與壓力,我答應了,但是我心里真的很悲憤、無奈與委屈。我已經帶孩子幾年沒上班了,我孩子爸經常沒活干,沒收入。每個月還房貸,房子首付有一半是借的別人的,但是一直還沒還給人家。我家并不是大富大貴之家。還逮著我,責令我必須放血。之前我被轎車撞了,那個女司機覺得她自己有責任,就主動提出帶我去醫院,我也沒同意,當時我覺得不是很嚴重,并且我覺得不想為難她(因為我知道任何人碰到這種情況都會有點心疼錢)。所以我沒管她要一分錢。當時她自言自語說:你的羽絨服劃爛了。但是她并沒有提出賠我衣服錢,所以我也沒管她要。當時我的手腕劃傷了幾處,我的電動車摔爛了一點,她也看見了,但是她也沒提出賠我錢(既然她沒主動提,我也沒管她要)。后來我回來以后,左邊胳膊一直抬不起來,一直用右胳膊,我也一直再沒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