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我們從6月18號開始我老公在我懷孕期間對我實施家暴,家暴的原因是我沒有出去上班說是家庭經濟上有壓力,我氣不過就跟他鬧了,鬧完了之后我回了娘家后來他家讓他舅媽舅舅去我家講和,我就離家出走了,到現在快兩個月了結果他家不聞不問的,我在微信里發了信息說肚子陣痛他家看了像沒看到一樣!還在微信里罵人。我有一個女兒兩歲半,如果我從現在到過年再回去離婚孩子能判給我么?肚子里的孩子掉了他家都不聞不問,這一直以來他家都沒有任何人聯系我,直接將我和孩子的生死置之度外。而且之前他家父母還打電話給我家母親吵架現在兩家鬧的很僵。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