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
我一個朋友,男生十七歲,因為和女朋友分手或者別的原因,用煙頭燙胳膊,第二次跟女朋友吵架還是什么原因不清楚然后割手腕(真割,去醫(yī)院縫了針),第三次,他撿到一只貓,然后他家人不讓養(yǎng)把貓放了,然后他女朋友受不了他也跟他分手,然后又割腕了,還是縫了針。
每次問他原因他就把我們拉黑不理我們,所以我們不知道他到底因為什么原因自殘,這種行為應(yīng)該算自殘吧?這樣是有心理疾病嘛?讓他家人帶他看一下心理醫(yī)生也不去,我們擔(dān)心他出什么事就想問問大家,真事沒有一句謊言,麻煩你們分析一下,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