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他26.警察我21.制du,他知道的,因為他我收手了,經濟窘迫隨之而來,矛盾越來越多,我沒上班,一年,我自己的積蓄花了幾萬,他也是,我們開始因為經濟問題爭吵,繼而打架,他動手,我還手,打我的理由是因為我沒良心,最初我是說過兩次“你給我花的錢才多少?換個人照樣” 雖說我不是好人,遇到他之前我還是比較安靜的,不會罵人,不會摔東西,不會打架,現在什么都會了,他開始劈腿兩次,第三次因為酒吧打架沒得逞,告訴我是在氣我,他最近開始上班,會打一夜的牌,會喝一夜的酒,我一夜一夜的不睡等著他回來,所有人都告訴我不值得,他不帥,配不上我,我算是比較漂亮的,這段感情我卻沒有對不起他過沒劈腿過,我現在想忘記他,想終止我對他的感情,一年了,不知道是愛還是依賴,我應該怎么把這段感情盡可能圓滿的結束?兩天不見他,我會想念。見面就吵就打,累了,不想犯賤了,想重新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