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9歲,我當初和一個我不愛的人去喝酒(是他請我所以我不太好拒絕),當時我沒有想到酒里面會被下入迷藥還有春藥,結果就是我和他酒后亂性加上我沒有忍住就發生了性關系導致我懷孕,懷孕以后,為了我肚子里面的孩子為了生活過日子我只能湊合著和他結婚了,可是結婚以后也沒有能產生先婚后愛的感覺,孩子出生以后三個月,我已經帶著孩子和他分居,明年必須和他離婚,離婚以后我決定帶著孩子和我最愛的一個人(他也愛我)去和他生活但不結婚,因為他已經知道了事情的經過,也會把這個孩子當成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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