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
鄰居六年前用我家和他家公共院墻蓋了建,不但檔我家陽光,還不安全,蓋的時候我家就不同意他蓋,但他家男人是混混,叔叔又是南京一公安局副局長,我們沒能阻止他家里蓋,當時他家打了執法隊,違建照蓋!違建蓋好沒多久,房子就向我家院子歪,我們多次找他,和他商量,叫他把拆掉,要不墻倒了會砸到我家人,但他不理睬,橫的很!我家人不敢惹他向城建局反應,城建局來人應付下沒結果。昨天違建房子真倒下來了,他家人知道肯定會再次重新蓋起來,我們想趁這個機會,不讓他家再重新蓋,我覺得現在社會法制比以前好了,但還是怕搞不過他們家,各位老師,請問當今在反腐的背景下,社會還和十年前一樣嗎,有錢有勢橫行,甚至殺了人,都可以串通法院改口供無罪嗎?現在公家還敢徇私枉法嗎?我在上半年曾和管違建的執法隊匯報了情況,他們也來人看了,我現在是先和執法隊說下房子倒了,我們不想再讓他家蓋,還是等他家再次蓋時,向執法隊報案!